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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住建部侯浙珉司长莅临我校经管学院 解读住房保障制度
发布日期:2010年09月12日     

2010年9月11日上午十点半,国家住房和城市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莅临华中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作题为《住房保障制度相关问题》的专题报告。报告会由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邓宏乾教授主持,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教师和研究生出席。

  侯淅珉司长高屋建翎地介绍了国外住房保障制度的特点,然后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分析了中国制定住房保障政策的立足点。侯司长认为国外住房政策可以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以美国和加拿大为代表。这两个国家人少地多,发展过程中城市化进程较为缓和,未出现住房严重短缺的现象,住房问题总体上并不突出。美国住房政策首先立足于刺激经济发展,然后转向提高住房自有率。政府直接建房比率很低,主要通过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扶持吸引社会资金建房。第二类以西欧为代表。这些国家工业化初期即表现出住房问题,特别是二战中房屋大量损毁,解决住房困难是社会的一大难题。英国政府直接建房比率比较高,其它国家则是以机构建房为主。第三类是东亚的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迅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使得住房问题短期内非常突出。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日本政府直接介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并设立主管机构,新加坡约87%的住房是由政府建设,韩国则是政府建房和机构建房并举。第四类是非洲和南美洲国家。这些国家城市化正在加速,住房问题非常突出,但是政府介入力度很小,政府主要是解决贫民窟问题。

  侯淅珉司长指出,国外住房保障制度为我国住房政策的制订提供了参照的依据,但我国的住房问题又有其特殊的方面,概括起来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历史欠账,比如城市原居民未能充分享到住房改革的好处,大量工矿、大型企业离职、下岗职工无能力进入商品房市场,城中村的常住人口既未被纳入政府保障范围又无能力购买商品房等。另一类是大规模、高速度的城市化带来的问题。大量农民进城成为常住人口,对住房的需求急剧增加,住房问题更加突出。

  侯淅珉司长介绍说,我国政府现在采用廉租房政策、经济适用房政策、公租房政策、限价房政策、家村危房改建政策等多种政策工具来解决住房问题,在解决人民住房问题上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也有很多需要讨论和改进的地方。他强调,中国住房政策的制订一定要把握保障民生和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这两个基本的立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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