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华中师范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要求,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命题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考务小组、成绩复核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巡视督查小组,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一)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及金融专硕复试最低分数线和招生人数
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复试参加人数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已接收普通推免生人数 |
剩余普通招考计划 |
学术型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338 |
47 |
47 |
71 |
71 |
13 |
31 |
34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347 |
49 |
49 |
74 |
74 |
5 |
3 |
3 |
专业 学位 |
025100 |
金融 |
338 |
47 |
47 |
71 |
71 |
7 |
24 |
27 |
125300 |
会计 |
226 |
104 |
52 |
/ |
/ |
4 |
41 |
50 |
注:1.报考我院并取得复试资格人员名单见附件3。
2.复试人数中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支教团推免生、单独考试考生,以上特殊类型考生由学校统筹,不占我院招生计划,此表中复试人数未包含此类考生。
3.MBA复试录取安排另见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网站。
(二)复试名单
详见附件
三、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地点与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具体事项 |
复试专业 |
3月29日(周五) 下午2:00 |
南湖综合大楼十楼10127门口 |
报到及提交相关材料 |
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所有专业 |
3月29日(周五) 下午3:00 |
南湖综合大楼十楼10127 |
专业笔试 |
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所有专业 |
3月30日(周六)全天 |
南湖综合大楼 |
英语面试+专业面试 |
经济学类专业(应用经济学、金融专硕) |
3月31日(周日)全天 |
南湖综合大楼 |
英语面试+专业面试 |
管理学类专业(工商管理学、会计专硕) |
注:1.具体面试分组及地点安排详见报到处现场公告栏。
2.应用经济学专业考生需在报到时填报二级方向(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数量经济学、政府经济学)志愿。
2、资格审核材料
①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④《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
⑥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生准备学生证扫描件和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⑦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思想道德品质情况和学习、工作及社会实践经历等,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附大学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
以上部分材料供复试资格审核使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过期不提交复试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
3、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考生凭初试准考证进入学校。
复试分以下三个部分进行:①专业笔试(会计专硕含思想政治理论笔试);②英语面试;③专业及综合素质能力面试。
复试内容详见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网站《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
面试程序:
① 专业及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每名考生15分钟左右,自我介绍3分钟后由考生在题库中抽取与专业相关题目并作答(已被抽取题目在本考场不重复使用);
② 外语面试每名考生5分钟左右,自我介绍2分钟后由考生抽取试题序号,面试老师口述题目后由考生作答(已被抽取题目在本考场不重复使用)。
注:考生面试时须准备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材料备查备询。
四、成绩的计算方法及拟录取规则
1、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按各项复试考核成绩加权计算,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金融专硕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60%)+专业及综合素质能力成绩(20%)+外语面试成绩(20%)
会计专硕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20%)+外语面试成绩(20%)+专业及综合素质能力成绩(20%)
(2)总成绩按照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加权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60%+复试成绩×40%
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两位小数。
2、拟录取规则
(1)根据全面衡量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各专业(领域)按复试考生由高到低依此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等,则按初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成绩相等,则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则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会计专硕需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其他专业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监督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27-67868454
监督举报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举报邮箱:jingguan_jijian@163.com。
学院复试咨询联系方式:027-67862728,zyh909508@ccnu.edu.cn,周老师,张老师。
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4年 3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