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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院设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部分)的评审通知

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26-04-15浏览次数: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9〕125号)文件以及各社会类奖助学金相关管理章程,现将2025年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设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部分)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无违纪违规现象;

(二)为人正直,诚实守信,作风严谨,道德品质优良,无恶意拖欠学费等不良记录;

(三)热爱劳动,勤俭节约,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学生工作和公益活动,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四)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秀或进步较大、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考虑;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的各种竞赛活动获得奖项为学校、学院争得荣誉者优先考虑;

(五)提供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的,成果单位必须明确注明华中师范大学字样,注明其他单位的证明材料不得参评;

(六)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各奖助学金设置及具体申报条件

(一)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经英”奖学金

1.奖项设置:

(1)资助标准:2000元

(2)资助名额:2名,其中2023级1名,2024级1名。

2.申报条件:

(1)原则上综合考评在年级或专业前40%;

(2)评选资格主要依据年度综合考核成绩排名。

(二)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新纪元”基金会奖学金

1.奖项设置:

(1)资助标准: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2)资助名额:7名,设置一等奖2名(2022级、2023级各1名),二等奖2名(2022级、2023级各1名),三等奖3名(2023级1名,2024级2名)

2.申报条件:

(1)家庭贫困,品学兼优,当年度综合成绩排名靠前,且被评为当年度“三好学生”;

(2)参评学生当年度所有课程(包括体育课、任意选修和素质课在内)不得有挂科记录。

(三)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高途课堂奖学金

1.奖项设置:

(1)资助标准: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

(2)资助名额:6名。设置一等奖3名(2022级、2023级、2024级各1名),二等奖3名(2022级、2023级、2024级各1名)

2.申报条件:

上一学年综合成绩优秀,无挂科情况。

(四)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汉诺威国际机器人”奖学金

1.奖项设置:

(1)资助标准: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

(2)资助名额:2名。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

2.申报条件:

(1)参评学生应为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在校本科生。

(2)上一学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在同年级或同专业排名前30%。

(五)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九五国贸协同成长基金”

1.奖项设置:

(1)资助标准:3000元

(2)资助名额:2名

2.申报条件:

(1)上一学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在同专业排名前30%;

(2)在专业赛事、学术会议、科研、实践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困难的优秀学子。

(六)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青竹”奖学金

1.奖项设置:

10名。其中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生2名(2022级1名、2023级1名),金融工程专业2名(2022级、2023级各1名),其他专业各1名,单人单次金额2000元。

2.申报条件:

(1)上一学年综合成绩优秀,无挂科情况。

(2)在创新创业、发明创造、学生工作、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七)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汇达”奖学金

1.奖项设置:

(1)资助标准: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

(2)资助名额:4名。其中一等奖2名,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1名,其他专业1名;二等奖2名,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1名,其他专业1名。

2.申报条件:

(1)上一学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在同专业排名前30%;

(2)家境比较贫寒,但自强不息。奖励对象在学生所在班级进行问卷调研,认可比例不得低于班级总人数的70%。

(八)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专业奖学金

1.奖项设置:

(1)资助标准: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2)资助名额:9名。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2022级、2023级各1名),三等奖6名(2022级、2023级、2024级各2名)

2.申报条件:

(1)参评学生应为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财务会计教育专业或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在校本科生。

(2)上一学年无挂科;

(3)在财会、房地产相关专业赛事、学术会议、科研、实践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4)在校期间生活俭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优先予以考虑:

①双亲去世、单亲或父母残疾的学生;

②革命烈士子女和社会优抚对象的学生;

③来自少数民族居住区的少数民族学生;

④遭受重大自然灾难地区的学生。

(九)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高顿奖助学金

1.奖学金

(1)奖项设置:

共3名。每人奖励5000元。

(2)申报条件:

①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本学年学习成绩优秀或科研成果突出者;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的各种竞赛活动获得奖项为学校、学院争得荣誉者优先评选;

②对担任班干部或从事班级学生服务工作并表现突出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助学金

(1)奖项设置:

共6名。一等名额为1个:3000元/人;二等名额为2个:2000元/人;三等名额为3个:1000元/人。

(2)申报条件:

①学习勤奋努力,积极上进,综合表现突出;

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十)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书易”奖学金

1.奖项设置:

(1)资助标准: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

(2)资助名额:4名。其中一等奖2名(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1名,其他专业1名);二等奖2名(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1名,其他专业1名)

2.申报条件:

(1)上一个学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在同年级或同专业排名前30%,刚刚入校的新生,按照高考成绩排名;

(2)家境比较贫寒,但自强不息。奖励对象在学生所在班级进行问卷调研,认可比例不得低于班级总人数的70%。

(十一)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淳阳奖助学金

1.奖学金

(1)奖项设置:

共6名。每人奖励5000元。

(2)申报条件:

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所学课程综合学分绩在同年级本专业排名第一。

2.助学金

(1)奖项设置:

共6名。每人资助5000元。

(2)申报条件:

①学习勤奋努力,积极上进,综合表现突出;

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个人提交申报材料(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需包括目录、申请表、支撑材料等,必须标注页码,纸质版材料用夹子夹住即可,不要装订,于4月21日17:00前上交给各年级辅导员。电子版材料请于4月21日前,按照“奖/助学金类型+姓名+年级”格式打包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院评审

学院组成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学院各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审条例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涉及民意测评条件的奖助学金,由辅导员组织民主调研),并报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公示推荐名单。

四、注意事项

1. 同一申报者最多同时申报2项院设奖助学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奖助学金申报资格。

2. 同一申报者只能获得1项院设奖助学金

3.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博雅奖学金、树人奖学金获得者不再获得校级社会类奖学金,但可以再获得1项院级社会类奖助学金,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 校长奖作为学校的最高荣誉,不受其他奖项限制;专项奖学金是针对特定群体的奖学金,不受其他奖项限制。(专项奖学金:发明创新奖学金、自主创业奖学金、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集体奖学金、海外学习交流奖学金、国防奖学金)

五、相关要求

(一)申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学生须根据各奖项评审条件提交支撑材料,未提交支撑材料或支撑材料不足导致评审被淘汰,学院不再另行受理材料增补要求;

(三)申请学生提交所有信息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管理办法》处理。


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咨询、反馈。

资助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8313



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