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点培育作品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发布时间:2023-01-08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全面提升同学们的创新思维、创造意识,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同时为备战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赛和国赛,我院现面向全院同学开展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点培育作品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对象

本次重点培育主要用于资助具有较好科研潜力和应用前景的学生课外学术科研课题,包括符合“挑战杯”参赛条件且已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的作品。立项申报作品范围包括以下3个方面:

1.校赛优秀作品。原则上各单位在2022年“挑战杯”校赛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的作品可不占名额直接推报,需根据校赛期间评委修改意见完善后再行提交材料参与重点培育立项申报。

2.各单位推报作品。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每个单位最多可推报1项作品,根据大赛导向,理工类学院可额外推荐3项作品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以及科技发明制作类,如无优质作品可不推荐。

3.直通车作品。视大赛最新要求变化,如有研究成果突出且符合参赛条件的作品,原则上可直通确定为重点培育项目以及推报省赛。

二、立项数量

经过遴选确定15个左右的重点培育作品。

三、基本要求

1.申报作品成员须为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2. 申报的作品内容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3.申报作品必须为2023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按照前两年为硕士申报作品。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4.每个作品均应聘请至少一位专业教师作为本作品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了解学科前沿、富有创新和奉献精神。每个学生仅能参与1项作品,每位教师每次指导的作品不得超过2项,每项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

四、评审原则

评审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

2.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

3. 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五、作品支持与管理

作品经筛选确定入围后,校团委、院团委将共同对作品进行管理。院团委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具体负责进度监控、智力支持、资源整合和包装转化等工作,校团委将对所有作品进行定期检查验收及提供相关支持。

六、时间安排

1.作品完善(2022年12月)

各团队根据指导老师等相关专家意见进行作品完善。

2.作品申报(2023年2月10日截止)

请团队于2023年2月10日晚24时之前将《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挑战杯”重点培育作品申报书》(附件1)与《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挑战杯”重点培育作品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2)及其余材料,发送至学创中心邮箱xczxgf2020@163.com

3.作品评审(2023年2月11日-2023年2月17日)

院团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组对作品的可行性、实用性、创新性等进行评定,确定重点培育作品推荐名单并公示。

4.作品报送

根据院内评选结果,学院团委报送汇总表和申报材料至校团委。

联 系 人:岳峥嵘 周畅

联系电话:15271866528

xczxgf2020@163.com

请申报2023年“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点培育作品的队伍加入学院通知群,后续通知将在该群发布。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