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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23年度“心理工作积极分子”评选结果的公示

来源: 作者:审核:发布时间:2024-04-22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充分发挥心理育人功能,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我院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心理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活动,以表彰在心理工作上热心助人、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的学生。

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评审小组集中评审,现将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23年度“心理工作积极分子”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学历

姓名

年级

专业

本科生

艾于惠

2021级

人力资源管理

胡文静

2021级

人力资源管理

苏雅鑫

2021级

人力资源管理

田家辉

2021级

经济学

杨溢

2022级

财务会计教育

章思琴

2022级

财务会计教育

刘俊逸

2023级

经济学类

魏凯亚

2023级

经济学类

研究生

胡梦旭

2022级

农村发展

吴鸿雪

2023级

企业管理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4日,如对获奖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馈,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联系人:赵万

联系电话:027-67868313

联系邮箱:1878326198@qq.com

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