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资格审核和材料评审,按报考导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按不高于3:1(即入围综合考核人数:导师招生计划数)的比例,确定了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即日起的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联系人:汪老师
申诉联系电话:027-67868477
申诉邮箱:wangying917@ccnu.edu.cn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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