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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发布时间:2025-03-07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青年应以聪明才智贡献国家,以开拓进取服务社会。为引导我院青年学子增长见识、锻炼能力、积极奉献,在社会大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上好“行走的思政课”,充分展示我院学子在社会实践中的风采和成果,学院拟对在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评选。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参与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全体学生

二、评选要求

(一)实践态度:实践过程中指导思想明确,展现出高度的服务热情、责任心和积极性,不畏困难,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实践任务。

(二)实践成果:实践过程中具有创新精神,产出高质量成果,展现积极的精神风貌,体现个人及团队风采。

(三)团队协作:善于沟通协调,有效整合团队资源,促进团队成员间优势互补,提升团队工作效率,推动实践任务顺利开展。

(四)技能运用:熟练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实践中灵活解决各类复杂问题,展现扎实的专业素养。

三、评选办法

1、采用自主申报形式进行评选。在本年度寒假社会实践个人项目中有突出贡献或实践成果的同学可自主申报。

2、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评选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四、申报要求

先进个人申报人需认真填写《2025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并以“本/研202X级+姓名+学号+先进个人”的格式命名申报表和邮件主题,在3月12日18点之前将申报表发送至学院交流与实践中心邮箱:JGXYjlsj@163.com。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