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要求,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命题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考务小组、成绩复核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巡视督查小组,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一)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金融专硕、会计专硕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最低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复试人数 |
总分 | 政治(管理 综合)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普通推免生人数 | 剩余普通计划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324 | 40 | 40 | 60 | 60 | 19 | 27 | 34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333 | 41 | 41 | 62 | 62 | 7 | 1 | 1 |
025100 | 金融 | 333 | 40 | 40 | 60 | 60 | 14 | 23 | 29 |
125300 | 会计 | 224 | 96 | 48 | - | - | 12 | 35 | 44 |
注:复试人数中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各专项计划推免生、单独考试考生,以上特殊类型考生由学校统筹,不占我院招生计划,此表中复试人数未包含此类考生。
(二)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参见附件。
三、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3月28日下午2:00-5:00
报到地点:南湖综合楼十楼10127报告厅
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具体包括以下7类:
1.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5.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
6.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生准备学生证扫描件和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7.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思想道德品质情况和学习、工作及社会实践经历等,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复印件)。
以上部分材料供复试资格审核使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3月28日晚上 笔试
3月29日(周六)全天 面试
复试地点:南湖综合大楼
注:具体安排详见报到处现场公告栏。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考生凭初试准考证进入学校。
2.复试分以下三个部分进行:①专业笔试(会计专硕含思想政治理论笔试);②外语能力测试;③专业及综合素质能力面试。
复试内容详见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网站《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
3.专业笔试安排:3月28日晚 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具体安排详见报到处现场公告栏)包括会计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安排
4.面试安排: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流程如下:
(1)外语能力测试。考生用英语自我介绍(时间2分钟内)后,考生根据个人抽取的题签号,从题库抽取英语话题,用英语就话题与考官进行交流,并回答考官提问,本环节时间5分钟左右。
(2)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考生根据个人抽取的题签号,从专业知识题库中抽取一道题目并进行现场回答,本环节时间5分钟左右。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复试小组人员围绕考生基本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情况等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本环节时间10分钟左右。
注意事项:
考生面试时须准备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备查备询。
五、复试成绩计算和拟录取规则
(一)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按各项复试考核成绩加权计算,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应用经济学(020200)、工商管理学(120200)、金融(025100)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60%)+专业及综合素质能力成绩(20%)+外语面试成绩(20%)
会计(125300)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20%)+专业及综合素质能力成绩(20%)+外语面试成绩(20%)
(2)总成绩按照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加权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60%+复试成绩×40%
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2.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规则
1.按照一级学科或专业领域录取(具体情况以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等,则按初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成绩相等,则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则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2.在录取名单最终确定前,若考生放弃拟录取,在相同一级学科或专业领域内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六、信息公开
(一)监督申诉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7-67868454
邮箱:jingguan_jijian@163.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南湖综合楼10楼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二)复试咨询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027-67868477
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