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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五四”表彰申报及审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发布时间:2025-04-01浏览次数:


各年级团学组织:

为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勤奋学习,扎实工作,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中的主力军作用,我院积极响应校团委《关于做好2025年“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对在2024年度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我院“五四”表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21名

根据个人申请、公开评议的方式产生。各团干先进行自主申请,再由各年级按照配额进行民主推选。为表彰在基层团建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团支书,特面向团支书分配部分优秀团干名额(至少2名)。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对象应为14-28周岁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团员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龄1年以上(截至2025年4月1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5)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6)守纪律。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无违纪违规行为。违法犯罪团员、信教团员、不合格团员以及在2024年新任团支部书记培训中累计扣除10分及以上者不得参评。

(7)原则上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包括保留团籍的党员)。学生团员须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2024年度无考试成绩不及格现象。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

(8)在大学阶段担任团干部不少于1年。大学期间参加过省级或校级青马工程(恽代英菁英学校)、院级团干培训班并考核合格。

2.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

学院将从本次拟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的团干中,择优推荐1名团干参与评选,不单列名额。被推荐人需上交申请表(附件2)及成绩单、志愿时长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材料应当从个人简介、工作思路和做法、工作业绩等方面陈述,陈述内容应限定在2024年度。

校团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将进行集中汇报展示,根据评委打分情况确定10名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获评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者,不再单独授予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称号。

3.优秀共青团员 55

根据个人申请、公开评议的方式产生。被推荐的共青团员需上交申请表及成绩单、志愿时长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至学院,学院团委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团委审核。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对象应为14-28周岁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团员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龄1年以上(截至2025年4月1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5)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6)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年内未受过违纪违规处分。

(7)原则上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包括保留团籍的党员)。学生团员须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2024年度无考试成绩不及格现象。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

4.优秀团支部 3

根据各团支部自主申请、公开评议产生3个优秀团支部。要求个团支部自主申报,被推荐的团支部需上交申请表(附件4)至学院,学院团委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团委审核。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团支部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依章依规开展对违法犯罪团员、信教团员、不合格团员的教育、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维护团的纪律严肃性,保持团员队伍纯洁性。

(3)工作成效好。积极构建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平台,积极组织支部成员参与课外文化科技体育活动,积极组织支部成员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积极营造支部内良好的学习氛围并开展学习帮扶等工作,认真开展班团集体建设,一年内支部成员未受到违纪违规处分。在2024年新任团支部书记培训中累计扣除10分及以上者所在团支部不得参评。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在急难险重工作中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及团员青年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5.红旗团支部

学院团委将从本次拟评为优秀团支部的支部中,择优推荐1个支部参与评选,不单列名额。原则上,被推荐的团支部需上交申请表(附件5)及相关支撑材料,从支部简介、组织建设(“三会两制一课”落实情况、班团一体化情况)、突出事迹等方面进行陈述,陈述内容应限定在2024年度。

校团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将进行集中汇报展示,根据评委打分情况确定10个红旗团支部。获评红旗团支部的,不再单独授予优秀团支部称号。

二、申报方式

1.评选要求:

(1)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各年级团总支通知本年级同学申报,申报条件见上文。申请人填写附件1,统一重命名为“班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姓名”发送至各年级团总支处。

各年级应按照规定,采取统一规范的流程,通过适当的民主手段进行评选。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2023级本科生

2022级本科生

硕士研究生

校级

7

9

5

院级

7

9

5

在年级评选结束后,各年级团总支将年级评选结果及申报材料汇总,统一命名为“校级/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年级”4月710:00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ccnujgzzb@163.com。

(2)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

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的评选需在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的基础上进行。因此有意向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的同学需填写两份申请表(附件1、附件2)及准备相关支撑材料。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支撑材料在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评选结束后收集。

(3)优秀共青团员

申请人材料填写附件3,统一重命名为“班级+优秀共青团员+姓名”发送至各班团支书处。团支书组织投票,参与投票人数不得少于支部总人数4/5。根据票选结果,对候选人进行排序,报送至年级团总支,报送人数不超过本支部人数10%。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2024级本科生

2023级本科生

2022级本科生

硕士研究生

校级

13

15

17

10

院级

13

15

17

10

在各年级评选结束后,各年级团总支将年级评选结果及申报材料汇总,统一命名为“校级/院级优秀共青团员+年级”4月710:00之前发至组织部邮箱ccnujgzzb@163.com。

(4)优秀团支部

根据团支部申请(附件4)、公开评议的方式产生。参与评选的团支部需从支部简介、组织建设(“三会两制一课”落实情况、班团一体化情况)、突出事迹等方面制作一个答辩PPT参与院内评选。(PPT要求在3分钟之内,由团支书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各级团总支将参选支部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命名为“XX级优秀团支部”4月710:00之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ccnujgzzb@163.com。

(5)红旗团支部

红旗团支部的评选需在优秀团支部的基础上进行。因此有意向参评的支部需要同时填写优秀团支部和红旗团支部两份申请表(附件4、附件5)及准备相关支撑材料。红旗团支部支撑材料在优秀团支部评选结束后进行收集。

2.各级团组织应按照规定,将分配名额按照相应比例均匀分配至各类学生。采取统一规范的流程,通过适当的民主手段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上报至学院团委组织部,由组织部统一公示,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公正。


联系人:樊启迪 黄舒卉

联系方式:027-67868313,15768921135


附件:1.经管院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申报表

2.经管院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申报表

3.经管院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4.经管院2024年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5.经管院2024年度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