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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24年“五四”表彰申报及审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审核:发布时间:2024-04-08浏览次数:


各年级团学组织:

为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勤奋学习,扎实工作,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中的主力军作用,我院积极响应校团委《关于做好2024年“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对在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我院“五四”表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21

根据个人申请(填写附件1、附件6)、公开评议的方式产生。各团干先进行自主申请,再由各年级按照配额进行民主推选。为表彰在基层团建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团支书,特面向团支书分配部分优秀团干名额(至少2名)。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会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 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年内未受过违纪违规处分。

6)原则上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包括保留团籍的党员)。学生团员须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2023年度无考试成绩不及格现象。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

7)担任团干部时间不少于 1 年。大学期间参加过省级或校级青马工程(恽代英菁英学校)、院级团干培训班并考核合格。

8)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团龄在 1 年以上(截至2024430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2.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

学院将从本次拟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的团干中,择优推荐1名团干参与评选,不单列名额。被推荐人需上交申请表(附件2、附件6)及成绩单、志愿时长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材料应当从个人简介、工作思路和做法、工作业绩等方面陈述,陈述内容应限定在2023年度。

校团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将进行集中汇报展示,根据评委打分情况确定10名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获评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者,不再单独授予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称号。

3.优秀团支部 4

根据各团支部自主申请、公开评议产生4个优秀团支部。要求个团支部自主申报,被推荐的团支部需上交申请表(附件3、附件6)至学院,学院团委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团委审核。

4.红旗团支部

学院团委将从本次拟评为优秀团支部的支部中,择优推荐一个支部参与评选,不单列名额。原则上,被推荐的团支部应在2023年度积极参加“百生讲坛”等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被推荐的团支部需上交申请表(附件4、附件6)及相关支撑材料,从支部简介、组织建设(“三会两制一课”落实情况、班团一体化情况)、突出事迹等方面进行陈述,陈述内容应限定在2023年度。

校团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将进行集中汇报展示,根据评委打分情况确定10个红旗团支部。获评红旗团支部的,不再单独授予优秀团支部称号。

5.优秀共青团员 51

根据个人申请、公开评议的方式产生。被推荐的共青团员需上交申请表(附件5、附件6)及成绩单、志愿时长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至学院,学院团委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团委审核。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会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年内未受过违纪违规处分。

6)原则上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包括保留团籍的党员)。学生团员须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 2023年度无考试成绩不及格现象。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

7)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团龄在 1 年以上(截至2024430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二、工作要求

1.评选要求:

1)优秀团支部

参与评选的团支部需从支部简介、组织建设(“三会两制一课”落实情况、班团一体化情况)、突出事迹等方面制作一个答辩PPT参与院内评选。 (PPT 要求在 5 分钟之内,由团支书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各级团总支将参选支部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命名为“XX 级优秀团支部”于41320:00之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ccnujgzzb@163.com

2)红旗团支部

红旗团支部的评选需在优秀团支部的基础上进行。因此有意向参评的支部需要同时填写优秀团支部和红旗团支部两份申请表及准备相关支撑材料。红旗团支部支撑材料在优秀团支部评选结束后进行收集。

3)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各年级团总支通知本年级同学申报,申报条件见上文。参与竞选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的同学填写优秀共青团干部申请表,统一重命名为“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姓名”发送至各年级团总支处。

各年级应按照规定,采取统一规范的流程,通过适当的民主手段进行评选。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2023级本科生

2022级本科生

2021级本科生

硕士研究生

校级

4

6

7

4

院级

4

6

7

4

在年级评选结束后,各年级团总支将年级评选结果及申报材料汇总,统一命名为“校级/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年级”于41420:00前发送至组织部邮箱 ccnujgzzb@163.com

(4)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

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的评选需在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的基础上进行。因此有意向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的同学需填写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和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两份申请表及准备相关支撑材料。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支撑材料在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评选结束后收集。

(5)优秀共青团员

各团支部收集申请人材料,团支书组织投票,参与投票人数不得少于支部总人数 4/5。根据票选结果,对候选人进行排序,报送至年级团总支,报送人数不超过本支部人数 10%。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2023级本科生

2022级本科生

2021级本科生

硕士研究生

校级

12

15

15

9

院级

12

15

15

9

在各年级评选结束后,各年级团总支将年级评选结果及申报材料汇总,统一命名为“校级/院级优秀共青团员+年级”于41420:00之前发至组织部邮箱 ccnujgzzb@163.com

2.各级团组织应按照规定,将分配名额按照相应比例均匀分配至各类学生。采取统一规范的流程,通过适当的民主手段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上报至学院团委组织部,由组织部统一公示,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公正。

3.2023年度“青年大学习”参与率作为本次“五四”表彰重要参与指标。


联系人:樊启迪 姜欣娜

联系方式:027-67868313 15131872086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1.经管院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申报表

2.经管院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申报表

    3.经管院2023年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4.经管院2023年度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5.经管院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6.经管院2023年度青年大学习参学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