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招生计划调整,经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在会计专硕专业(方向)依次补录梁伊(考生编号:105114002201670)、田昱姝(考生编号:105114002201711)、毛思怡(考生编号:105114002201654),金融专硕专业(方向)补录朱晓琪(考生编号:105114002201450)。
公示期为即日起的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受理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2728
电子信箱:zyh909508@ccnu.edu.cn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申诉单位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