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9〕125号)以及各校级社会类奖学金相关管理章程,现启动2025年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校级社会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申请学生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无违纪违规现象,无恶意拖欠学费等不良记录。
(三)上一学年无挂科。
(四)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二、评选项目类型、金额、名额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校设奖学金(部分)拟推荐名额如下表:
奖学金种类 | 名额 |
比亚迪奖学金 | 本科生1人 |
祐禾励志奖学金 | 本科生或研究生1人 |
逸华励志奖学金 | 本科生3人 |
朱友军奖学金 | 本科生1人 |
黄永林学生文化创新励志奖学金 | 本科生或研究生1人 |
精诚励志奖学金 | 本科生或研究生1人 |
桂苑之歌爱心公益奖学金 | 本科生1人 |
香港校友会奖学金 | 不限 |
(一)比亚迪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在读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二、三、四年级本科生,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2.奖励名额与标准:学校每年奖励20名学生,其中本科生13人,10000元/人;硕士生7人,20000元/人。
3.申请条件: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激励和带动身边同学敦品励学,综合素质突出;②学业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排名专业前30%。
4.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还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本学科(或本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2)以前两顺位发明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3)在国际/国家级/省级重大的学术科研、创新实践等竞赛性活动中取得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4)曾在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完成人。
学院推荐指标:本科生1人
(二)祐禾励志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或研究生。
2.奖励名额与标准:3000元/人,学校每年奖励30名学生。
3.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学生群体起到积极引领和表率作用;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5)综合表现优秀,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0分。
学院推荐指标:本科生或研究生1人。
(三)逸华励志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2.奖励名额与标准: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学校名额共70人。
3.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感恩意识强;
(3)学习勤奋,积极上进,上学年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0分。
学院推荐指标:本科生3人。
(四)朱友军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2.奖励名额与标准:10000元/人,学校共奖励8人。
3.申请条件:成绩优秀,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学院推荐指标:本科生1人。
(五)黄永林学生文化创新励志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和研究生(委托、定向培养除外);所学专业为文史及综合类学科领域,并在文化创新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2.奖励名额与标准:学校奖励10人(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一等奖2人,每人奖励10000元;二等奖3人,每人奖励5000元;三等奖5人,每人奖励3000元。
学院推荐指标:本科生或研究生1人。
(六)精诚励志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和研究生(委托、定向培养除外);在科研、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
2.奖励名额与标准:学校奖励22人(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一等奖4人,每人奖励6000元;二等奖8人,每人奖励4000元;三等奖10人,每人奖励2000元。
学院推荐指标:本科生或研究生1人。
(七)桂苑之歌爱心公益奖学金
1.面向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2.奖励名额与标准: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学校名额共10人。
3.申请条件 :
(1)学习刻苦,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无挂科情况;
(2)我校注册志愿者或者爱心公益类社团的成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志愿服务和爱心公益类活动,表现突出,获得“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优秀干部”称号的本科学生优先考虑。
学院推荐指标:本科生1人。
(八)香港校友会奖学金
1.面向对象:香港籍在校本科生。
2.奖励名额与标准:每年奖励5人,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3.申请条件:①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④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生活简朴、家庭经济困难。
4.申请学生自主打印填写附件2《香港校友会奖学金申请表》,无需线上申请,于10月15日前将个人申请材料(含证明性材料复印件)提交至香港在校学生负责人陈雅彬同学处。
香港在校学生负责人:陈雅彬,电话 :13489550550。
三、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1.线上申请:本科生下载填写并上传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表》,申请桂苑之歌奖学金填写附件3《华中师范大学“桂苑之歌”公益奖学金申请表》;学生填完申请表后登录学校门户(http://one.ccnu.edu.cn),“服务-智慧学工-奖助申请”,于9月22日前完成对应奖学金的线上申请,申请学生须在系统中提交附件4(PDF版材料,需包括目录、申请表、支撑材料等,必须标注页码)。
2.线下材料提交:下载打印并填写申请表,同时打印PDF版材料,纸质版申请表和支撑材料请用票夹夹住即可,无需装订;并于9月22日17:00前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
注意事项:研究生材料请按研究生专项(社会捐助)奖学金评审通知要求提交。
四、工作要求
(一)申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表与PDF电子材料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学生须根据各奖项评审条件提交支撑材料,学生资助中心不再另行受理材料增补。
(三)申请学生提交所有信息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管理办法》处理。
(四)本年度博雅树人获得者可再获得一项校级社会奖学金,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与校级社会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各校级社会奖学金学金只能获得一项。
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学院本科生资助工作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8313。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