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生放弃、招生计划调整,经研究决定,拟在会计专业依次补录以下考生:
刘 璐,考生编号:105116002201173
张亚文,考生编号:105116002201148
应敏会,考生编号:105116002100380
公示期为即日起三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受理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8454
电子邮箱:jingguan_jijian@163.com
申诉单位: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