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华中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人才培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00074462457XM)已停止运行,并正式进入注销清算流程,其法人证书正、副本及事业单位印章因故遗失,现已无法回收。
为明确相关法律责任,现根据相关规定郑重公告:上述证书及印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律作废。任何组织或个人此后均不得以该中心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均视为非法及欺诈行为。
敬请社会各界注意辨识,警惕风险。本单位对公告之后任何冒用该中心证章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法律纠纷及经济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