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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25-11-07浏览次数:


各年级

根据工作要求,现启动学院2025-2026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国家助学金设两个等级:一等资助标准为4750元/人,二等资助标准为3550元/人。

学校按照各培养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不含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学生和退役士兵)进行等额分配。

根据各年级困难认定情况,现将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分配如下:


2022级

2023级

2024级

2025级

国家助学金一等

31

13

31

21

国家助学金二等

21

21

16

18

二、评选对象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全体在校本科生

三、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审流程

1.学生自愿申请。学生下载并填写附件《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于11月11日17:00前打印纸质版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同时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学校门户(http://one.ccnu.edu.cn),单点登录“服务-智慧学工-奖助申请”。

2.学院评审小组初评。11月13日前完成线下初审和线上数据审核(智慧学工)工作,11月18日前完成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并向学生资助中心提交评审工作材料。评审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任组长,管理人员、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小组成员,评审小组不少于5人。

3.学生资助中心审核。11月中下旬完成复审。

4.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公示,公示结束后报送教育部审核,并发放助学金。

五、工作要求

1.各年级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工作为基础,不能搞“一刀切”,应将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特别是今年受自然灾害影响,部分学生遭遇困难的,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原则上特别困难学生应获得更高等级的助学金。

2.须严格按照评审流程,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切实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在工作中要注意保护学生隐私,落实精准资助,确保特别困难和困难学生全覆盖。

3.广泛宣传资助政策,注重教育引导,以评审工作为契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正确面对眼前存在的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

4.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能隐而不报,也不能夸大虚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当事学生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加强教育管理。

在国家助学金评审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资助工作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8313。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5年11月7日